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2025-02-25 13:35:00 

郑重声明
本公司出具的质量现状评价报告书《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信用报告》,是在综合分析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的质量管理工作相关数据,特别是近三年以来的数据和工作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行业质量的标准、规范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进行研究、分析所取得的成果。本公司对本评价报告评价过程的客观性负责,对现状评价结论的科学性负责。
 
 
 
 
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5日

 
报告编制范围
本次编制的组织范围仅限于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工作场所质量管理工作的状况与评价。
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理念、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质量诚信管理、质量文化建设、企业产品标准、企业计量水平、认证认可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产品质量承诺、三包责任、质量风险的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等
涉及到安全及其它问题,不在本次报告范围之内。
报告时间范围2023年至2025年,部分内容可能追溯过往或展望未来。

 
董事长致辞
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智造引领,质量筑基,诚信立企”的核心价值观。我们深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智能制造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我们不仅致力于技术创新,更将质量信用建设置于公司发展的战略高度。本报告系统展示了我们在质量管理和信用建设方面的不懈努力与公开承诺,旨在与社会各界建立更加透明、互信的伙伴关系,共同推动中国智能制造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企业简介
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智造院)成立于2016年,由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所,隶属国资委)控股(82.83%),是北自所在长三角地区的研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致力于打造智能制造系统和产品的研发平台、资源共享平台、验证测试及创新平台。成立至今,先后承接国家发改委“智能化系统集成应用体验验证中心”、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专项、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江苏省科技厅创新能力建设、江苏省发改委重大产业创新等项目,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瞪羚企业、江苏省智能制造领航服务机构(装备制造行业)、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江苏省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入选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常州市/盐城市/泰州市/扬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智改数转”服务商、马鞍山市智能制造服务商,为政府、企业、高校提供标准化的信息系统与集成解决方案。
长江智造院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跟踪行业最新技术动态,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于2018年成立了技术研发中心,由公司核心团队和技术人员组成。经过多年发展,本公司研发中心现在已发展成为专业化规模化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公司研发人员3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75.8%,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三分之一。专业领域集中在机械设计制造、数字化仿真、自动化控制、制造业信息化等方面,公司还聘请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研究员聂尔来担任公司首席技术专家。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有先进工艺部、仿真设计部、项目研发部、视觉实验室等。中心配置了汽车装配实验台机器人、多用途机器人、实训机器人等多品牌实验机器人,10kW激光MIG复合焊设备,机器视觉识别系统、CAXA软件及管理平台、SOLIDWORKS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中心技术力量雄厚、研究手段完善,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研发团队成员在各自技术领域具有钻研的精神,在技术带头人的带领下,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并且参与过多项智能工厂的建设任务,对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自动化系统集成有很深的认识,有能力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诊断咨询和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深度参与国家智能制造人才培养,编写人社部《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职业标准,承办全国智能移动机器人技能竞赛,公司非常注重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和人才的引进、培养,建立了工信部制造业智能制造产业人才基地、国家级产业学院,与江苏科技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河海大学共建研究生工作站,与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理工学院等共建产学研基地,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原则,在引进高端研发团队、培养创新人才、共建创新平台等方面开展合作。
未来,长江智造院将继续整合产学研资源,推动智能制造示范工程落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构建制造业共享生态,助力中国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企业质量理念
企业愿景与使命: 成为国际一流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创新技术和可靠质量赋能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
质量方针:引领智能制造技术,持续追求顾客满意;量身打造智能诊断,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改进绩效;追求可持续的发展。
质量目标:顾客满意度≥90%,并逐年提高;用户验收合格率≥90%,并逐年提高。
第二章:企业质量管理
 
(一)质量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以总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和符合要求的品质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设置不同业务审批流程规范质量保证体系。附组织机构图:

1.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1)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6)组织企业内外部质量审核;
(7)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8)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2.各部门质量管理组织
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设立编制、校对、审核人员,对图纸、程序、投标文件、项目申报等资料进行严格过程质量控制,并做好分析和改进工作。
(二)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并有效运行了符合ISO 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覆盖了从市场调研、方案设计、采购、软件开发、硬件集成、项目实施到售后服务的全流程,涵盖公司的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服务,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服务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并不断优化资源整合,修订、完善公司管理流程。每年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接受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审核,在历次审核中均未出现严重不符合项,扎实有效落实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责任、各项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推进公司持续发展。
(1)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建立源于公司设立了一套合理有效的科学、标准的管理文件,规范指导各个业务过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顺畅。
(2)根据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分解下发各部门质量目标,定期开展质量目标实施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同时以用户为切入点,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以用户满意度为测量标准,用尽善尽美的售后服务来满足用户和社会的需求,赢得用户的信赖和满意,确保质量目标持续改进。
公司非常注重客户对产品的满意程度,项目或服务交付后,公司会通过各种方式征集客户对质量的意见和投诉,妥善处理顾客抱怨,并根据情况及时改进,以取得顾客的持续满意。客户对项目或服务的意见或投诉,可以通过公司的满意度调查表或者直接拨打公司的销售热线,进行相关事宜的确定与沟通。公司会通过收集到的顾客信息反馈,确定顾客的满意程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以及公司改进方面的措施。
(三)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风险和机遇识别评价控制程序》,通过对风险和机遇的分析并确定应对措施,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的结果,对质量管理体系增强有利影响,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以及减少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准入评审和绩效监控,从源头控制质量风险。
公司成立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潜在事故源包括火灾爆炸、工伤事故、重大设计缺陷等。在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设计前,对设计开发过程进行风险和机遇的分析,并采取措施确保能按顾客的要求交付设计产品,并保证设计产品的品质,并编制和保存《风险和机遇评价表》;对智能制造领域技术服务过程中风险和机遇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措施确保提供的技术服务能满足顾客要求,提高顾客满意度,编制和保存《风险和机遇识别评价表》。
意外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受伤立即组织响应并上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立即组织本单位消防人员自救或向专业救护单位求助。公司每年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并把应急预案发放到使用现场,使其获得与其合规义务和职责有关的信息。
第三章:质量诚信管理
(一)质量承诺:
对客户的承诺: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甚至优于技术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不虚假宣传,不隐瞒缺陷。不侵害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遵守市场规则,开展有序竞争,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根据公司规定,所有项目或服务的终端都是本公司的顾客。销售部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期望,以此作为改进的依据。最高管理层依据质量、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基于本公司产品、市场定位以及顾客的反馈,明确本公司的顾客和顾客的要求及其期望,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的期望。
对合作伙伴的承诺:恪守商业道德,公平竞争,保护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对社会的承诺: 依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证所提供的解决方案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要求。
质量诚信教育:
公司将质量诚信文化纳入员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专题研讨会、质量月活动等多种形式,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二)运作管理:
以实现顾客和相关方满意为目标,使公司全体员工确保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适用的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满足顾客的要求。
采购控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关键元器件和外包服务实施重点管控。
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服务项目和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设计项目的验收按《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设计开发管理程序》《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服务项目设计控制程序》中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为对设计开发产品的各阶段的验收,并保存各阶段设计开发评审、验证、确认记录,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设计项目中包括在设计开发各阶段的评审,如各阶段的设计开发评审报告、电气评审报告、机械评审报告,软件评审报告,试机报告、项目验收单等。只有在各项检验活动圆满完成后,方可向顾客放行和交付产品,否则需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应得到顾客的批准。
(三)营销管理:
所有市场宣传材料、技术方案和投标文件均经过内部审核,线上审批流与线下编制、校对、审核流程相互呼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导性。销售团队严禁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
第四章:质量管理基础
(一)标准与认证:
公司不仅满足国际通用管理体系标准,还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智能制造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确保公司技术与行业规范同步。主导及参与的相关标准包括:《制造物流系统互联互通通用要求》GB/T 43851-2024、《制造系统诊断维护技术与应用集成通用要求》     GB/T 43961-2024 、国家标准《制造系统设备运维参考模型》GB/T 43337-2023等共计14项。
各业务过程的确定及输入、输出的活动,均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并对各个过程及持续改进采取的措施进行监控;确定各个过程控制的准则和方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监视,以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公司内外部沟通顺畅,使相关信息在各个环节准确、有效传递。
(二)计量水平:
根据设计开发过程所需要的监视和测量要求和特定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工程部选择、配备适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确保满足监视和测量要求,并能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在使用中应进行适当的维护管理以保持持续的适宜性。公司通过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中给出测量设备的分辨率和精度,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对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计量器具编号要求进行统一编制公司内部编号,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登记经校准合格的测量设备等。
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中,记录测量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分辨率、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或验证周期、校准或验证的结果和日期、放置地点等。
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由工程部送计量单位进行修理和检定,或报废,并对该监视和测量设备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同时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措施。评价和所采取的措施记录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上。
技术部和技术发展部应对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服务项目和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设计项目的设计开发情况进行监视测量,分析项目的设计开发的按计划完成情况,设计开发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形成《技术部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和《技术发展部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三)认证与检测:
公司提供的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服务项目和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设计项目在交付前,均按《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设计开发管理程序》《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服务项目设计控制程序》进行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并保存各阶段设计开发评审、验证、确认记录。
(四)特种设备管理:
若项目涉及特种设备,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定期检验。
第五章:产品质量责任
(一)产品质量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实施的多个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服务项目和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设计项目均实现了一次性成功交付,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客户满意度调查得分均优于既定目标。
(二)产品售后责任:
公司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承诺在接到客户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根据服务等级协议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报告期内,售后投诉处理及时率为100%。
(三)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参与政府、行业、协会研讨交流,分享智能制造最佳实践;注重环境保护,在解决方案中优先推荐节能环保技术;关爱员工健康与安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六章:质量信用记录
(一)荣誉与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瞪羚企业”“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最具活力服务业企业”等称号,获得钟楼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创新奖、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
(二)不良信用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无重大合同违约诉讼案件。在银行、税务、海关等系统中均保持最高信用等级。
报告结语
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郑重声明:本报告内容真实、客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守质量诚信的底线,以创新为驱动,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提升质量信用水平。我们愿与所有利益相关方携手,为中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